責任感
這東西
就像愛情一樣
不可強求。
我不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人,
但我知道 如果要離開就必須交代清楚。
無論是公事或是私事。
有些人總是討厭面對離別前的尷尬,
所以選擇不告而別。
一走了之
確實是個好辦法。
但你有沒有想過,
被你甩的那個人,
他的難過 徬徨?
或下一個負責你工作的人
他的無奈 ?
要離開是你的自由 你的選擇,
我們無從干涉。
但多為別人想想 好嗎?
你的事情本來就不該麻煩到別人,
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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